日前,陜西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制定印發《關于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的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機制,為規范集團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依據。
《規定》嚴格落實省紀委《關于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按照依紀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工作原則,規范和細化了受理事項、受理人員范圍、辦理程序、回復意見內容和格式,形成了分類處置、逐級審核、限期辦結、及時歸檔的工作模式。
《規定》緊密結合集團特點,明確了適用對象為集團管理的干部以及擬任集團管理的干部,特別是對擬任集團管理的干部,細分為設紀委企業和派駐紀檢組監管企業兩種辦理類別,既壓實了主體職責,又明晰了回復流程。同時,增設《關于征求XXX等同志黨風廉政回復意見的函》,區分三類辦理程序的意見回復樣表,提升了《規定》的指導性和實操性。《規定》還對參與意見回復的工作人員提出紀律要求,保證了監管工作的嚴肅性。
陜旅集團紀委將以此次《規定》出臺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政治監督,嚴把干部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涵養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