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藥品商品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治病救人的藥品現已變成了普通消費品。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區分藥品與食品,如何確保買到的藥品是真藥,不幸買到假藥、劣藥后如何維權呢?
一、藥物有哪些種類
從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上分類,分為處方藥(Rx)、非處方藥(OTC)。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而非處方藥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要重點提醒的是,保健品不是藥品!是食品!國產保健品的批準文號是“國食健字G(J)”“衛食健字”,進口的保健品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J” “衛食健進字”。后面標的字母G指國產,J指進口。保健品在包裝或標簽上方必須標有 “藍帽子”的特殊標識,沒有“藍帽子”的就是假的保健品。另外,是否具有治療作用也是保健品與藥品的區別之一。藥品標示“功能主治”,能夠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保健品標示“適用人群”,只能夠調節機體功能,增強人體免疫力的輔助作用。
二、如何辨別藥品的真假
第一步:辯標記,識真假
正規藥品標注藥品分類,如處方藥(Rx)、非處方藥(OTC)、特殊藥品(外用藥品、精神藥品等),而且標注清晰、色彩規范。比如,按規定“外用藥品”標注應為紅色,常見的一種“外用藥品”假藥卻標黃色或褐色,或者沒有標注,或者標注文字圖案線條模糊、色彩運用不規范。再比如,藥品包裝上是不允許隨意標注廣告性質的口號、標題,超出說明書內容以外的宣傳資料等其他內容。如果遇到有這類宣傳的,可以懷疑為假藥。
第二步:讀說明,算期限
藥盒上會有簡要的說明書,表述疾病治療范圍時,中(成)藥只能說“功能主治”,化學藥品制劑為“適應證”,生物制品是“作用與用途”或“接種對象”,很多假藥的說明書經常表述混亂,比如某中成藥介紹它的“適應證”是“牛皮癬等皮膚病”。另外,如果從藥盒上找不到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也是一個“馬腳”。正規藥廠批號規范,有效期標注準確。在藥品的包裝上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超過有效期的都是劣藥。
第三步:看藥名,查批號
真正的藥品不會再在名字上暗示能根治所能治療的疾病,諸如“抗癌膠囊”“皮癬一掃光”“抗風濕藥酒”。每一種藥品都有其獨一無二的批準文號。目前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字母—八位數字”,字母包括H(化學藥品)、Z(中藥)、S(生物制品)、F(藥用輔料)等。很多假藥要么是用過期的批號生產,要么盜用別人的批號生產。現在通過掃描登錄國家藥監局數據庫查詢,輸入“國藥準字”和年號、流水號,查不到的話說明購買的是假藥。
三、買到假藥后應該如何維權
1.消費者購買藥品時對質量有疑義(如購買了假藥或過期藥品),向誰投訴?
建議:食品藥品的投訴舉報實行屬地管轄,也就是由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的投訴舉報。假如張某在西安市雁塔區某藥店購買了假藥,其投訴舉報應該向雁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的投訴舉報熱線是12331。
2.消費者購買藥品時對藥品價格有疑義,向誰投訴?
建議:對于藥品價格有疑義打算投訴舉報的,應當咨詢本地物價部門或者撥打12358來進行投訴舉報。
3.在電視臺、廣播電臺違規發布藥品廣告,誰有權處罰?
建議:市場監督部門對于違法的廣告有查處的職權,消費者應當咨詢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4.藥品能否作為促銷贈品?
建議: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以搭售、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或者甲類非處方藥。如果消費者在購買藥品的時候出現了前述情形,可向本地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
5.買到“四品一械”問題品想要退款退貨怎么辦?
建議:應保存好相關產品的購買憑證,向消費者協會咨詢退款退貨事宜。
6.通過網絡、電視、郵購等方式購買的藥品是否可信?
建議:雖然允許通過網絡、電視、郵購的方式交易藥品,但還是建議消費者去正規的實體藥店或者醫院購買藥品。
7.懷疑藥品等存在質量問題向誰投訴?
建議:咨詢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否接受送檢。
8.在火車站內或列車上發生食藥安全相關問題如何舉報?
建議:向鐵路有關部門反映,可撥打熱線電話12306進行投舉報。